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