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木材加工厂噪音扰民怎么办 |
释义 | 木材加工厂噪音扰民处理如下: 1、工厂噪音扰民的,公民可以向当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然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3、如果投诉无法解决问题的,或者不想投诉的,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警方会对相关人员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工地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如下: 1、在晚上的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是不能进行施工的; 2、如果因为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 3、另外,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综上所述,工厂噪音扰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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