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相关措施的解除,各社区(村)工作人员使用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直报系统,逐一明确人员类别、居家隔离起始时间、拟定解除居家隔离时间等信息,提出解除建议,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报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 法律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第五条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并将其于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和14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