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韦韬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丘德奎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统计、政府法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玉柴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城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编制、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局、法制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待办、绩效办、物价局、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玉柴工业园、玉柴产业新城(玉林新型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玉林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市政府驻外机构。 联系市国家保密局。 联系和协调税务、国家统计局玉林调查队、玉林车务段、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