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如果还没有和对方闹翻,可以要求对方写个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一份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 二、如果对方不肯打借条,可以打电话录音或者用录音笔录音,录音时注意表明双方身份,通话时说明对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有无借款利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