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注销怎么办理手续 |
释义 |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所需资料;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需3-5个工作日);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二联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管所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后办理注销登记,给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业务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提交所需资料; 2.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需3-5个工作日); 3.机动车回收企业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二联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4.车管所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后办理注销登记,给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报废标准 1.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2.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在用车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携带资料 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号牌(一副);申请报废的机动车 注:单位车辆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属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财政报废更新审批文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八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