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步骤如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如下: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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