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在婚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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