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省森林防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4、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5、灾后处置。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进入林区必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 2、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 3、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 4、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法律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