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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释义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1]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2]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二、徐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提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3、配偶代领的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必须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的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5、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中应注明共有或各自占有的产权比例。
    6、职工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等签订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办理。
    7、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拥有产权部分的购房款。
    8、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根据项目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办理。
    9、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医疗费用发生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10、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一年房租额;
    11、申请人不符合销户条件的,提取金额为百元以上部分,其余的应保留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12、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3、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结。如有疑问需要核实的,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14、本明白卡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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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