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以后,只是使用权的确定,不是所有权的变动,土地还是集体所有。但是,由于土地确权以后使用权人已经依法确定,在土地受到损害时,应当得到赔偿的,可以是村集体,也可以是使用土地的村民个人,这个要看受到破坏的土地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如何赔偿才能恢复,以及如何赔偿才能与土地受到的损害平衡等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规则》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经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证书,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后办理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或者将注销登记的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土地管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或者暂缓登记决定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作出决定的理由书面通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