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 |
释义 | 1、在深圳申请公积金,申请人的配偶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的父母在在深圳市缴纳公积金贷款,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 3、申请人想要在深圳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那么要求申请人必须以前没有在深圳市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办理的贷款已经全部还清。 4、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以及材料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能不能贷款的决定。 5、贷款的额度不得高于房价减去首付款的额度。 6、申请人如果是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如果是两个人联合一起申请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90万。 7、如果申请人在3年内都没有提取自己账户当中的余额,申请人在办理贷款时,如果申请人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方式来确定贷款,那么可以帮助申请人提高10%的贷款额度。 8、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的年龄加起来不得超过70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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