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如下: (一)、犯罪主观方面 1、间接故意较直接故意为轻; 2、疏忽大意过失较过于自信过失为轻; 3、激于义愤的犯罪(非“大义灭亲”的犯罪); 4、犯罪目的、动机特殊,反映主观恶性程度较轻的; 5、对犯罪无违法性认识的; 6、假想防卫; 7、假想避险; 8、坦白交待罪行的(非自首犯); 9、认罪态度较好的。 (二)、其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犯罪对社会影响较小、民愤不大的; 2、根据当地形势需要从轻处罚的; 3、需要从轻处罚的其他酌定情节。 二、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如下: 1、醉酒的人犯罪。 醉酒的人不仅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为人酒后驾驶,不仅在责任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从重处罚。 但行文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则因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法盲。 俗话说不知者不怪罪,但并不适用于法律领域。 在现代社会,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不知法不能减轻责任,“知法犯法”也不会“罪加一等”,否则人们就不会有学法的积极性,反而在触犯法律时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责任。 《刑法》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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