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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支付令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释义
    支付令与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2、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支付令没有金额限制。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令的方法如下:
    1、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2、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3、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综上所述,依照督促程序规定,债务人自接到支付令满15日后,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提出执行申请应向人民法院执行庭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支付令。执行庭对支付令是否具有执行效力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对不具执行效力的支付令,如债务人一方已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支付令等,应驳回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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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