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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是怎样的
释义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是什么
    1、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具体如下: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三)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五)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财产保全费用退还吗
    1、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
    2、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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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