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的例外 |
释义 |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一、犯人最多减刑多少 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2、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3、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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