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及离婚后复婚手续。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做出判决。复婚所需证件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办理复婚登记程序与结婚登记相同,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最终在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是什么? 1、1到2岁的孩子,一般母亲一方的生活; 2、两岁多的小儿童,如果母亲是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母亲身边的生活的可能性大的情形: (1)、有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与儿童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显然是不利的; (3)、没有其他的孩子,但是父亲身边有其他子女的; (4)、儿童的生活,儿童的生长优势,和父亲患有持续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状况,而不是与他们的孩子。 (5)、儿童的父亲和母亲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他们的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们单独与女方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符和祖父母的要求,有能力帮助母亲照顾孙子; (6)、对十岁以上的孩子,他们自由选择与母亲一起生活。 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生了孩子之后,发现婚姻是属于无效的情况,那么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因为婚姻是一开始就不发生任何法律性问题,所以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男女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协商来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对此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 二、离婚后复婚手续 (1)办理复婚所需证件办理复婚手续,男女双方需持当事人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2)办理复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 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一般情况下,1到2岁的孩子会随母亲生活,而两岁以上的孩子,如果母亲符合一定条件,也会更有可能与母亲生活。对于离婚后复婚手续,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如户口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等。然后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经过审查通过后,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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