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以执行拍卖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合意举债或者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就是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法院认定其债务只属于夫妻一方时,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也可以被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是个人债务,法院仍然可以查封夫妻共同房产,一旦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拍卖后各自取得相应的份额。 一、夫妻俩,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算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时,具体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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