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当事人基本信息、粮食品种数量、质量标准、收购价格、运送方式、结算方式、权利义务、预购定金、违约责任、变更与解除、双方签字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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