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场监管局为什么怕行政复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两者属于包含的关系,没有具体的区别之分,两者各自有各自的职能,都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局主要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事务。市场监管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四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 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落实情况;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第七条 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二)公平竞争审查;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五)行政复议; (六)专项执法检查; (七)执法评议考核; (八)执法案卷评查; (九)法治建设评价; (十)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方式。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一)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举报奖励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 匿名举报人接到奖励领取告知,并决定领取奖励的,应当主动提供身份代码、举报密码等信息,便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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