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叉车证到期,需要更换证件,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或作业所在地发证机关申请复审。当地发证部门质监局补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当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