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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释义
    法定许可有四种情形:1、报刊可以转载作品,但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表演者可使用已发表作品进行演出,但需支付报酬;3、广播电视台可使用已发表作品制作节目,但需支付报酬;4、录音制作者可使用已发表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但需支付报酬。此外,表演者为制作节目使用已发表作品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法律分析
    法定许可有下列4种情形:
    1、作品在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除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的以外,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此外,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拓展延伸
    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使用范围及限制
    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使用范围及限制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可以合法地使用著作权作品。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包括个人学习、科研、新闻报道、评论批评等合理使用情况。然而,法定许可使用也存在一些限制,例如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合理利益,不能导致市场上正当的著作权交易受到不公平竞争等。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和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发展。
    结语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可以合法地使用著作权作品。这包括报刊转载、表演者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录音制品制作等情况。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遵守一定限制,如支付报酬、不侵犯著作权人合理利益等。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和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权益,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三十条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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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9: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