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纳税需要的材料是: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