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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综治考核奖标准有哪些
释义
    综合治理奖是公务员年终评奖的一种,是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结果。是为加强单位内部综合治理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创建工作,结合实际贡献发放的奖金。
    一、综治考核奖发放标准
    年终考核为达标优秀的单位,每人奖励300元;本单位的系(处)实职领导干部另每人奖200元。年终考核为达标合格的单位,每人奖励200元;本单位的系(处)实职领导干部另每人奖100元。因考核不合格和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受到法律、、党纪、政纪、校规校纪处罚或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发综治安全奖(由各单位扣发)。同时本单位实职领导干部不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奖。学校综治委成员及综治办工作人员每人另奖200元。
    二、乡镇终治考核细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廉洁、公正执法。根据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与各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好各类民间红纷、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2、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不发生由干处理不当,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工作不实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确保全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力争我镇在巩固无毒乡镇、创建平安乡镇、以及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全县较好水平,力争保留“平安乡镇”的称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第三十六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第三十七条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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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