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2、所以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远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3、其房贷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4、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5、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谘询文件。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衍生问题: 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只能起诉,法院会拍卖他们的资产,比如房屋和车辆等等。《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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