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用公积金还贷? |
释义 | 近日,武汉市出台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操作细则》。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十分关注这样一个问题:新细则执行后,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如何办理? 据武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目前的政策,公积金不能办理住房装修贷款,也不能还商业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头一年中不能支取公积金,只有自己支付按揭一年后,才能用公积金冲抵贷款。目前,公积金还贷款,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办理。 据介绍,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办理程序如下: 首先,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可以就近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代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和配偶分别填写、签字、盖章后,到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与此同时,借款人还需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婚姻证明)、《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在还清全部贷款后,想再购买一套自住房的职工,可以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还贷方式 提取公积金还贷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一,借款人可以用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一次性冲还全部贷款本息;其二,选择“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逐月冲减月还款额,“预还若干月”期间,借款人可以暂停还款。但在冲减完毕后的次月,借款人仍需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还贷。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外,借款人还可以选择第三种方式——偿还部分贷款。按照这种方式,每年冲还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再根据剩余的贷款本金和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借款人可以选择“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金额减少”。即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后,贷款利率、还款次数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金额;也可以选择“贷款期限缩短,月还款金额不变”。即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贷款利率不变、还款次数减少,重新计算贷款期限。 附: 公积金委托贷款受理网点有:武汉市建设银行12家支行、武汉市工商银行15家支行。 只限组合贷款的受理网点有:武汉市交通银行3家支行及一分行营业部、武汉市农业银行十家支行、武汉市商业银行10家支行及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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