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婚约财产纠纷中,如果彩礼是由一方支付的,且在以下情况下:未注册结婚,已注册但未共同生活,或彩礼给付人因此生活困难,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则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对于农村婚姻财产纠纷,如果婚姻财产是一方支付的彩礼款,且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或者婚前支付彩礼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法院通常会判决返还彩礼。如果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形,则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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