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揽合同的特征如下: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一、承揽合同怎么终止 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为其本质的合同。承揽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1、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协议而终止。3、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终止:承揽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项工作;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 二、仓储的装卸货物属于承揽关系吗 装卸货物不属于承揽关系。装卸货物不一定是承揽合同,涉及装卸货物的有买卖合同、承运合同等。承运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运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承运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三、雇佣与承揽有什么区别 雇佣与承揽的具体区别有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劳动成果,雇佣的目的在于劳务。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不受定作人的监督和管理,是独立完成工作,双方之间没有人身上的隶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工必须接受雇主的监督和管理,服从雇主的安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