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校车驾驶证 一、办事条件: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7)不具有吸毒行为记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领取方式: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由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具有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此类医疗机构包括本市各区(县)级以上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下属的健康检查站以及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3.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管辖区域交警支(大)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四、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