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被别人盗用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身份证被别人盗用怎么办 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一定要把身份证被盗用的事情说清楚,落实到材料上,写明时间地点,身份证号等信息,还记得要收好报案回执单。在牵涉信用卡、储蓄卡、保险、公证、租赁等需要身份证才能办理的业务时,都须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亲笔签字(手印)。 万一出现了违反规定办理上了述业务,给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渎职者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身份证被别人拿去做违法的事该怎么办 身份证被别人拿去做违法的事,可以直接报警。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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