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升一级条件 |
释义 | 一、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升一级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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