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合并工会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企业的工会筹备组提交一份申请报告,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讨论提名委员候选人,人数要比最终选出的委员总数多出至少1人以上,进行公示; 2、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上对这些被提名的候选人投票选举,以计票数高低排名,差额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