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土地可以挖鱼塘: 1、农村集体所有的水面土地。农村集体所有的水面土地指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河流、湖泊、水库、塘坝、水塘等水域及其底土; 2、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可耕地。不可耕地是指因地形、水文、气候、生态环境等因素,不适合或者不能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不可耕地包括山地、林地、荒地、草地、沙地、滩涂及其他不适合或不能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3、国家所有的水域及其底土。国家所有的水域及其底土指的是国家所有的河流、湖泊、水库、塘坝、水塘等水域及其底土。 土地挖鱼塘的管理政策内容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挖鱼塘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得超出规划的范围和用途,同时需要考虑到土地的环境和生态保护,避免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浪费; 2、土地使用手续:土地挖鱼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使用证、水土保持方案、环保验收等,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环保要求。 综上所述,挖鱼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环保、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在挖鱼塘前,需要向当地渔业、水利、土地等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