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
释义 | 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流程如下: 1. 就医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确诊疾病并开具门诊处方。 2. 在医院药房购买处方药品,并在医院的收费窗口缴纳部分费用。 3. 拿到门诊费用结算单和药品费用收据,离开医院后,持上述单据和医保卡到定点社保经办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等)进行报销。 4.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照规定比例报销门诊费用和药品费用。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保险方案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医保方案在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报销限额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所参加的医保方案而定。同时,医保政策也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报销前先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 另外,如果您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也可以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根据医保方案的规定进行报销。住院报销的流程和门诊报销类似,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详情。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对部分适合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不断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