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彩礼在性质上属于为缔结婚姻关系而赠与的行为,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返还。但如果男女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一、彩礼有哪些情形要返还 给付彩礼之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返还彩礼 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就要在分手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就要返还给男方彩礼。 三、男方要求离婚婚前彩礼如何分割 男方要求离婚婚前彩礼一般不予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男方要求离婚前主张女方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除此之外,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