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申请复议后一般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申请复议后处理如下: (1)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2)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方赔偿; (3)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时请求由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交通事故复议后还不服如何处理 1、申请监督。申请督察部门督察。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提出信访。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有权提出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正确、有效地进行处理; 3、依法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