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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是怎么抵扣的
释义
    一、增值税怎么抵扣
    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销售或进口货物税率有17%和1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17%。增值税应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造买价和10%扣除率计算。另外,运费发票(购固定资产的运费除外)按7%抵进项税。购买废旧物资做原材料的可抵10%进项税。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有: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三省除外);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物。三)增值税抵扣税额1购入免税农产品扣除率为13%2运输费用扣除率为7%3生产性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回收购入废旧物资扣除率为10%;4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应交增值税额为负数时,当期进项税额不足以抵扣的部分可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注意事项:
    1、普通增值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只有增税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2、只有纳税人取得的是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若取得的发票为普通发票则不能享受抵扣。
    3、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必须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操作步骤:
    1、首先需要将税控盘插到电脑的主机上,然后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到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需要认证的月份;
    2、然后勾选好发票的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注意在勾选发票开票日期时,可以将日期范围选择的大一点;
    3、然后勾选收到的纸质需要认证的发票,选择好之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确定并提交;
    4、提交之后选择申请统计,统计核对无误后输入密码,勾选认证成功;
    5、最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就可以抵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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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6: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