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住宅拆迁赔偿 |
释义 | 私有房产拆迁补偿的主旨是:私有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款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与其他共同居住人应通过协商妥善安置。私房所有人可根据情况支付共同居住人房屋居住补偿款或房租补贴。房屋居住补偿款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共同居住人的经济状况、家庭人口情况和被拆私房所有人的补偿款情况进行判决。私房共同居住人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 法律分析 私有房产拆迁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私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1、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 2、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3、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协商不成的,可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4、被拆私房所有人用拆迁补偿款已购住房的,共同居住人有权居住、使用私房所有人的房屋,或者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补偿款; 5、被拆私房所有人本人尚处于借房过渡阶段的,则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给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租补贴,由共同居住人自行解决居住,直至被拆私房所有人解决共同居住人的居住为止; 6、被拆私房所有人有其他住房,不再进行购房的,则一般由被拆私房所有人一次性支付共同居住人一定的房屋居住补偿款; 7、房屋居住补偿款的数额计算,应根据共同居住人的经济状况、家庭人口情况、被拆私房所有人所得货币补偿款情况,由法院酌情判决; 8、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 结语 私有房产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补偿款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可根据权利进行分割。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根据不同情况处理。补偿款数额应根据共同居住人的经济状况、家庭人口、私房所有人的补偿情况由法院判决。共同居住人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无他处住房的人。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需求,请随时告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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