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互换契税怎么缴纳 |
释义 | 房屋互换契税是按照两房差额的3—5%缴纳。房产契税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有哪些 1、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2、等价交换房屋,享受免征契税政策。3、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和接收整体出售国有、集体企业的免征契税。4、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交契税 契税要交的情况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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