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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档案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释义
    1、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一)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二)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
    (三)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
    第五、
    六、
    七、八条规定的顺序排列。
    (四)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六)在卷内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填写有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注:
    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2、年度:案卷的所属年度。
    3、室编卷号:案卷排列的顺序号,每年每个类别分别从1开始标注。
    4、馆编卷号: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5、页数:卷内材料有文字的页面数。
    (七)按室编卷号的顺序将婚姻登记档案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和备考表的项目。注:
    1、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和婚姻登记处名称。
    2、档案盒盒脊设置全宗号、年度、婚姻登记性质、起止卷号和盒号等项目。其中,起止卷号填写盒内第一份案卷和最后一份案卷的卷号,中间用—号连接;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时按进馆要求编制。
    3、备考表置于盒内,说明本盒档案的情况,并填写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八)按类别分别编制婚姻登记档案目录(见附件5)。
    (九)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加封面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编制目录号。
    2、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要求:
    (一)当年的婚姻登记材料应当在次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立卷归档;
    (二)归档的婚姻登记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案卷规范、整齐,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的复印纸,复印件和照片应当图像清晰;
    (三)归档章、档案盒封面、盒脊、备考表等项目,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打印;备考表和档案目录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注:使用计算机办理婚姻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与纸质文件一并归档,归档要求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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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9: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