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良资产转让规定如下: 1、批量资产转让不良资产进行组包,须定向转让给金融管理公司,并以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为原则; 2、不良资产转让过程中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调查,否则如果违反规定虽不至于使得转让合同无效,但可能会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法律依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分别如下: (一)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 (三)竞争择优原则。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充分竞争,避免非理性竞价; (四)价值最大化原则。转让方式和交易结构应科学合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