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时间越长说明越严重吗 |
释义 | 留置时间并不是越长越严重。根据我国监察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相关事实证据,需要进一步调查可以留置,但并不是时间越长越严重。 反贿赂局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4、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 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5、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6、对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 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 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7、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 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8、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9、隐瞒境外存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 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0、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 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行为。 11、私分罚没财物罪。私分罚没财务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 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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