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回购股份奖励职工比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但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回购股票一般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期间回购自己的股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