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孩子不是亲生的上户口具体如下: 1、孩子不是亲生的,领养人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开具领养证明。开具领养证明之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核实领养手续无误后,会办理户口登记;材料不过关的,公安机关不会办理户口登记; 2、若孩子不是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是他人想要挂靠户口,则需要开具挂靠证明,还需要户主同意,一切手续和材料都齐备以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二、领养孩子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 2、审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审查后,符合标准的,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