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账户可以转给个人账户吗 |
释义 | 对公账户可以转给个人账户,具体如下: 1、工资收入,证明材料为: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金,证明材料为:奖励证明; 3、劳务收入,证明材料为: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对公账户的钱转给股东的方式如下: 1、对公账户的钱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股东; 2、一般情况下,法人和股东是不能够往公司的账户来进行存钱的,除非说只是暂时性的一种借款,我们国家的税收管理相关法规当中规定,有一些具体的存款都是必须要进行税收缴纳的; 3、法人和股东不能往对公账户存钱的。一般来说,这样做不合法,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不然是不可以这样做的。 转账支票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交付票据: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也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票据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4、委托收款或提示付款:收款人或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自已的开户银行收款或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做成委托收款背书,在转账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挂失止付:转账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综上所述,在当代的社会,对公的账户的钱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转到私人的账户上的,主要还是对公账户就是专门用于转账给公户的,但是也是有特殊情况存在的,比如说发放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奖金的时候,可以转给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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