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不给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如果原件确实只有3份,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如开发商仍拒绝,可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索要过程中可以用录音、照相、摄像等方式,做好证据取证工作,以便以后自己维权使用,后续还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状况;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