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托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信托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十)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十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十三)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五)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十六)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信托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信托是一种社会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这种社会行为应牢固地建立在三方当事人互相信任的基础上。 2、法理上受托人义务的双重性。 3、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权能的有限性。 4、信托是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经济上(或社会上)重要目的,所使用之法律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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