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是孩子第一监护人吗?还是父母都是? |
释义 | 母亲是孩子第一监护人,父母两个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不存在谁是第一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一、父母可以放弃子女监护权吗 父母不能放弃监护权。 《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才能由其他亲属担任。 虽然监护权不能放弃,但是监护权是可以通过法院予以剥夺或者变更的。 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离婚后未与子女享受的侵权赔偿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孩子的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如果夫妻离婚,该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同该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依然也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责令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三、监护人强行指定可以吗 监护人不可以强行指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可以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护人一般是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不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自愿担任监护,是一种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性。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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