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随军家属的待遇如下: 1、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随军配偶由部队向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院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1000元夫妻分居补助; 8、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