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公积金应怎么提取 |
释义 | 1.第一种方法是我们可以向自己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让公司出面帮我们提取公积金。我们只需要告诉公司我们的要求,然后填写好相关的申请书相关的资料,最后再复印好自己的身份证。我们就可以去公积金提取的地方进行办理了。最后,将办理的相关记录单交给公司的人,公司就会给你相应的现金。这种方法也是比较好的办法。 2.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中介公司来帮助我们提取个人公积金。不过,这些中介公司可不是无偿帮我们提取的,还需要我们缴纳一些中介费用。但是也有一些好处,就是不需要我们提供太多的资料,也不会麻烦我们很多事情。采取这种方式的小伙伴们一定要睁大自己的眼睛,不要被骗子骗到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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